2013年春节刚过,王某和朋友刘某二人相约到饭店吃饭,二人相聚甚欢,各饮酒1斤,出门时与同在饭店就餐的张某发生口角,并互相厮打在一块,最终二人将张某打跑,出门时发现张某的轿车还停放在饭店门口,随即将张某的轿车烧毁。后张某报警,王某和张某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,并对自己酒后的行为深感后悔,公安部门以寻衅滋事罪将二人刑事拘留,后经过鉴定车辆报废损失价值为2.5万元,最终二人的家属向张某进行了赔偿,张某也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谅解。法院鉴于二人对受害者积极赔偿而且也是初次犯罪,最终判决二人构成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期一年执行。
章丘律师提醒,喝酒一定要量力而行,酒后失态是常事,遇到场合避免不了要尽可能的少喝。 |